一、东海大陆架概况
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向海区的自然延伸,位于福建、浙江沿海以东,南临中国的台湾岛,北临朝鲜半岛南端,沿岸有日本、中国、中国的台湾地区和韩国,地理位置较为敏感。东海面积约占七十多万平方公里,深度大约为349米,是世界上比较宽广的大陆架之一,占整个东海面积的66%。东海大陆架的西部为浅水区,坡度非常平缓。
东海大陆架的海底地形复杂多变,特别在外陆架的北部发育有壮观的砂脊群。根据不同的地形形态和成因,可将大陆架分为多个地形区,包括现代长江水下三角洲地形区、济州岛附近岛屿地形区、浙闽沿岸水下岸坡区、浙闽岸外古滨海平原地形区、台湾海峡地形区、古长江河口湾砂脊群地形区、杭州湾平坦地形区以及舟山群岛礁、槽地形区等。
东海大陆架无论从海底地貌、地质还是法律意义上说,其外部界限均应位于冲绳海槽。这种看法已被中外很多著名地质地理和海洋学家所公认。冲绳海槽南北延伸1000多公里,北浅南深,呈向东凸出的弧形深水槽,外形似香蕉状(亦称船型或舟状海盆)。冲绳海槽槽底平均宽达104公里,槽底还分布一系列海底山、海丘和凹槽。海槽两侧皆为陡坡,平均坡度超过2度,最大坡度达10度,坡上还形成一系列的断裂沟谷。
东海大陆架海底地形与中国大陆东部平原相似,是中国大陆的海底延伸部分。绝大部分海底坡度极小,向东南方向倾斜数百公里,坡度变化不到1度。中国的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屿等岛屿即位于东海大陆架东南边缘上。东海大陆架的水深自中国大陆往东有规律地逐渐加深,但变化很小。大陆架最宽处位于上海东南方向约600多公里处,水深只有185米。在大陆架的东侧水深150至185米附近,海底坡度明显增大,向东南水深急剧加大,形成一个水深最大达2000多米的冲绳海槽。
东海大陆架的地质历史资料证明,它确属中国大陆自然延伸,彼此连成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约1.1万年的更新世大理冰期,中国大陆东部海岸曾延伸至冲绳海槽西坡,即东海大陆架的外缘,与琉球群岛只有一条深海槽相隔。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曾在长江口外水深160至170米处,发现1.5万年前产于河口的底栖生物牡蛎、蛏子的遗骸。国外也曾报道在虎皮礁(距长江口约430公里附近)见到北方原始牛的下颚骨;在男女群岛附近采到猛犸象的牙齿;在远距长江口以东550公里、水深100米的海底中发现有红螺、文蛤、长牡蛎、杂色蛤蜊等生长在古海岸附近的化石,这些发现证实东海大陆架在1.5万至2万年前曾是中国大陆的一部分,后来才逐渐被海水淹没。
二、东海大陆架的油气资源分布
东海大陆架是经过长时间下沉而形成的浅海盆地,其里面存在很厚很厚的含油层,含有特别丰富的石油资源。东海陆架盆地是中国近海面积最大的中、新生代沉积盆地,有效勘探面积24×10^4km²,最大沉积厚度15000m,油气资源十分丰富,但目前勘探程度低,油气资源开发尚处在起步阶段。
东海陆架盆地的油气发现主要集中在西湖凹陷和丽水凹陷。西湖凹陷局部构造条件优越,发育3套烃源岩(平湖组为主力烃源岩),下第三系多旋回沉积形成了良好的储盖组合,具有好的含油气远景。西斜坡断阶带和南部中央构造带是西湖凹陷最有利的油气成藏区带。西湖凹陷的油气资源潜力巨大,勘探前景广阔。
丽水凹陷发育2套烃源岩(下古新统月桂峰组是主力烃源岩),古新统储盖组合发育良好,存在古新统含油气系统和古新统-始新统复合含油气系统,具有相当大的油气资源潜力和好的勘探前景。丽水西次凹南部邻近凹陷中心且与断裂分布有关的构造带以及凹陷北部的西斜坡带是丽水凹陷最有利的油气聚集区带。
东海大陆架的油气田开发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果。先后开工建设了春晓、平湖、残雪、武云和宝云亭五个油气田和石门谭二氧化碳气田,并发现了玉泉、断桥、孔雀亭和天外天四个含油地质构造。这些油气田的开发利用,对于缓解我国能源紧张状况、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东海大陆架还蕴藏着丰富的稀有金属矿床,这些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
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随着勘探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勘探程度的不断提高,东海大陆架的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勘探方面,我国科研人员通过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和地球化学勘探等手段,对东海大陆架的油气资源进行了系统的勘探和研究。通过勘探,发现了多个油气田和含油地质构造,为后续的油气资源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开发方面,我国石油企业积极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加强油气田的开发建设。通过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和设备,提高了油气田的开采效率和产量。同时,还加强了对油气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了油气田的安全稳定运行。
然而,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一方面,由于东海大陆架的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勘探难度较大,需要不断提高勘探技术和水平。另一方面,由于东海大陆架位于敏感地区,周边国家对于油气资源的争夺也日趋激烈,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共同维护东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四、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的法律地位与国际争端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对大陆架的矿产资源和定居种的生物资源具有专属的勘探和开发之主权权利。然而,在东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上,中国与周边国家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和分歧。
日本和韩国于1974年初在未经过中国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划定其为所谓“日韩共同开发区”(约8万余平方公里),并签订了《日韩东海大陆架共同开发协定》。中国认为,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国大陆领土的大陆架自然延伸至冲绳,因此该区域属于中国。
东海大陆架争端的缘由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无法抗拒的大陆架资源。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各种资源,不管是中国还是日本对其都没有“抗拒力”。特别是对于中国来说,经济的高速发展离不开东海的大陆架的油气资源。假如中国失去了在东海大陆架的权益,在未来的发展中一定会变得很被动。而日本用所谓的“中间线”的手段来争夺东海大陆架将极大有可能改变日本资源缺乏的局面。所以,中国和日本在东海大陆架的矛盾将很棘手。
另一方面是划界条款不明晰。东海大陆架争端存在于中国和日本之间已经很久了,依据20世纪70年代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十七条和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专属经济区的宽度”和海域划界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二百海里的,则扩展到二百海里的距离”。由于相关规定未考虑到一些海上相距不到400海里的邻国之间的划界问题,因此才引起中国与日本之间关于东海大陆架的争端。
为了维护东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和我国的合法权益,我国积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沟通和协调,推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的和平解决。同时,还加强了对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力度,提高了我国的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五、结论
东海大陆架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区之一,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和稀有金属矿床。随着勘探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勘探程度的不断提高,东海大陆架的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在东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上,中国与周边国家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和分歧。为了维护东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和我国的合法权益,需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沟通和协调,推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的和平解决。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力度,提高我国的能源安全保障水平。